通知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创新平台认定奖 励的通知发表时间:2024-04-19 11:01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各有关单位: 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创新平台载体建设实施办法》(第6/2024号执行委员会经济发展局规范性文件),现启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2023年度创新平台认定奖励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及扶持标准 (一)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首次获得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批准或者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给予一次性3000万元奖励。 (二)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首次获得广东省认定的上述(一)中同类型科技创新平台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奖励。 (三)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首次获得广东省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粤港澳联合实验室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 (四)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首次获得国家、广东省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500万元、50万元奖励。 (五)在本办法有效期内对同一级别资质认定仅奖励一次;达到多个奖励档次的,以补差额的方式按最高档给予奖励。 (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按既定标准的120%享受相关扶持: 1.属于澳资企业。 2.澳门关联公司获得澳门特区政府重点科技企业认证。 二、申请及资金拨付程序 (一)申请 1.申报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5月15日17:00。 2.申报网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ycfz.hengqin.gov.cn/#/themeTypeDetail?themeTypeId=1226942066438295552 3.申报材料:根据申报项目类型,在线填报相应的申报书,上传有关附件材料。 (二)审核 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三)公示 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将审核情况在合作区官网和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已申请资金支持的申报单位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须于公示期内通过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申诉通道反馈,逾期不受理。 其他单位或个人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四)资金拨付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报单位,由合作区经济发展局拨付扶持资金。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须按申报时间节点要求,抓紧时间尽早填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因信息填报不准确、申请材料不规范或者不齐全等原因退回申请的,申报单位须在2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相应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申报采取全流程无纸化线上系统申报。纸质原件材料请申报单位留存备查(上传系统的申报材料应为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6-2996579 惠企利民服务平台技术联系电话:0756-8841172 关注手拉手 ·掌握最新资讯 手机丨13802670701 网址丨http://www.slsdk.com 邮箱丨slsdskj@foxmail.com 地址丨珠海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下村123号首层 |